“药房托管”:是权宜之计非有效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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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房托管”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中的一种新兴试行模式,它主要是指在保证临床用药的供给及质量的前提下,医院将医院药品供给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委托经营,药品经营企业则将药房药品收入按比例返给医疗单位。同时,医院药房、药库的库存资金由经营企业承担,医院药品可实现“零库存”,不仅降低医院成本,还能减少药品中间的流通环节。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8年20期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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