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试点就医配套 看病不先去社区医院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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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龙江省卫生厅表示,将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卫生服务配套联动的方法切实解决百姓就医问题,首先将在鸡西进行试点,2010年后全省推行。据了解,今后,鸡西示范区居民在社区医院的就医经费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和门诊。设立门诊账户,列入一定比例基金作为门诊报销费用,将慢病列入门诊报销内容。按照医疗机构分级设立住院和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要降低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首诊、转诊制。参保居民应在本行政区域内自愿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就医,不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治疗的,其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8年2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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