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商业银行改制之前,我国银行均为国有银行,商业银行人员均为国有企业员工。在传统理念中,商业银行是国有的,政府应作为“最后还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且因涉及众多民众,商业银行一但破产就可能危害金融稳定,甚至国家安全,导致商业银行“大而不倒”思想横行。但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与其他企业法人一样,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能面临破产风险。如何应对商业银行破产风险,除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外,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完善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尤为必要。
出版日期
2022年11月0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