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在信息法学研究中,约耳·雷登伯格第一次提出:“代码就是法律。”更贴切的翻译是:“编码就是法律”。代码与编码的区别在于,代码是网络空间的基础,而编码是网络使用者的活动。约耳的观点意在指出编制代码在网络空间中的规制作用,在网络空间中,谁具有最强的编制代码的能力,谁就能对网络空间进行规制。因此,政府在网络空间的规制能力取决于政府的编码能力。政府想要提高规制网络空间的能力,从具体操作的层面而言,需要提高编制代码设置规范的能力、审查代码活动的能力以及进行制裁的能力。
出版日期
2022年11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