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目的观察传统激光光凝(以下简称为激光)、激光联合玻璃体腔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药物、单纯玻璃体腔注射抗VEGF药物治疗Coats病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前瞻性病例对照研究。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连续就诊且未经治疗的Coats病2B~3A2期患者60例60只眼纳入研究。根据治疗方式将患者分为激光组、联合组、注药组。激光组患眼初始治疗为单纯传统激光治疗;注药组患眼初始治疗为单纯玻璃体腔注射抗VEGF药物,每一个月1次,连续3个月;联合组患眼初始治疗为激光联合玻璃体腔注射抗VEGF药物,或抗VEGF药物治疗后1周内行激光治疗。随访时间>6个月,随访时均行最佳矫正视力(BCVA)、超广角眼底照相、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检查。对比观察3组间的治疗有效率、视网膜下液(SRF)、黄斑水肿、BCVA及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60例60只眼中,男性55例,女性5例;年龄(17.1±2.0)岁;均为单眼。2B、3A1、3A2期分别为26、23、11只眼。激光组、联合组、注药组各20例20只眼。注药组所有患眼初始治疗后,异常血管均无明显消退;SRF吸收、增加分别为4 (20.0%,4/20)、5 (25.0%,5/20)只眼。给予补充激光治疗16只眼,玻璃体切割手术(PPV)4只眼。激光治疗的16只眼中,治疗有效10只眼(50.0%,10/20 );治疗过程中发生玻璃体积血、纤维膜增生、并发性白内障分别为1、1、2只眼,均再给予PPV治疗;黄斑水肿反复、持续存在分别为4、1只眼。联合组患眼中,治疗有效11只眼(55.0%,11/20);治疗过程中出现SRF增多、纤维膜增生、并发性白内障分别为5、2、2只眼,均再次给予PPV治疗;黄斑水肿反复、持续存在各1只眼。激光组患眼中,治疗有效15只眼(75.0%,15/20 );治疗过程中出现大量玻璃体积血、纤维膜增生、并发性白内障分别为2、2、1只眼,均再次给予PPV治疗。结论单纯抗VEGF药物治疗Coats病无效,需联合其他异常血管消融治疗。抗VEGF药物在Coats病治疗中,既可促进SRF的吸收,亦可能致其增加,应用需谨慎。
出版日期
2022年12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