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90年,30余年来,在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兴消费热点、难点的频现,现有的体制机制已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期待。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进行了修正,新法将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本文对抓好改制历史契机,做好新征程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进行初步探索与研究。
出版日期
2023年03月2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