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十大“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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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朗热尼斯国籍:比利时出生:1891年执法国际比赛次数:85场在1930年的时候,喷气式飞机还没有发明,欧洲和南美的交通极不方便,因此许多人拒绝去乌拉圭执法,但朗热尼斯来了。在决赛中,郎热尼斯很好的控制了比赛,在许多规则都不完善的过去,这无疑是令人满意的。而朗热尼斯自己也因此作为足球史上第一位世界杯决赛的见证人而名垂史册。2.莫兰国籍:西班牙出生:1901年执法国际比赛次数:100场莫兰可以说是裁判界最有威望的人之一,深
作者 小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体育博览》 1999年12期
出版日期 1999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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