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本文从实务角度对继承公证的法律适用和最高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按照该规定,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损害了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公证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是过错责任。公证机构承担的是与之过错程度相应的责任,是补充赔偿的责任。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在公证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致使公证书错误或者不真实的”。 “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公证致使公证书错误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明知公证证明材料虚假或者与当事人恶意串通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就继承公证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等方面进行梳理和总结。
出版日期
2023年06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