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该归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甲公司几年前所投资建设的某住宅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现在公司欲将整座幼儿园转让给他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地产登记机构向其出具了《不合条件不予办理告知单》,因为根据当地的一项名为《XX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规定,“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建设(开发)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投资配套建设幼儿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