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助学贷款改由学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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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今年商洛市高三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发生较大变化,变化实质是简化手续、方便学生;申请认定方式由往年的“学生自行到各县区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改为“高三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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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陕西教育:综合版》 2009年6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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