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拿大反补贴法中的补贴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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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加拿大反补贴法中,补贴的认定由边境服务署负责,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的认定由国际贸易法庭负责。根据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的规定,如果加拿大要针对他国政府补贴采取反补贴措施,首先就须确定补贴的存在。《特别进口措施法》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不可诉补贴和专向性补贴。对不可诉补贴之外的专向性补贴,加拿大可继续下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对其征收反补贴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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