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的体系建构,首先要确立所属的基本内容范畴。作为音乐的一般基础理论.中国传统乐理应该做到与普通乐理之间的互补性和与其他传统音乐学科门类的合理分工,在应有的内容上下功夫。在确立了基本范畴之后,需要将这些范畴按照一定的内容关系,搭建起一个完整合理的体系框架,接着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具体的内容,完善其内部各个系统的构建。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推进和学术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一定会逐步消除分歧、统一认识,最终搞出一部真正反映中国传统音乐规律的具有自身体系完整性和科学性、比较合理而完善的基础理论来。
出版日期
200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