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代刑罚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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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刑罚的近代化日本代替身体刑、流放刑,而以自由刑作为刑罚的中心,是在明治初年制定暂行刑律、惩役法等,才开始的。自由刑作为刑罚中心地位的历史,在日本国外也并不是太早。一般地说,在中世纪的欧洲,是以死刑或者割掉手、耳等身体刑为主的,自由刑则是次要的。欧洲近代的自由刑,是从1557年布赖顿建设的惩役监以及在其影响下,于1596年开始建设的阿姆斯特丹的惩役监,才开始的。以后到十七世纪前牛叶,在欧洲的各城市,才逐渐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外法学》 1979年4期
出版日期 197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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