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林权改革的过程中,林地拍卖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村委会获得村庄公共项目和服务的资金来源。村民对这样一种集体资源的处理方式是极其不满的,但是村里却没有人因为此事而上访或是跟村干部翻脸。在调查中发现,在林地拍卖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制定了一套形式上公正、透明的林地拍卖程序,这套程序让村民的不满无形中消解了。村民在起点上就认同了程序设计,所以村民不会对程序本身产生什么质疑。林地拍卖要更好地使更多的村民受益,就要在程序设计的起点上关注大多数的村民,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村民与政府在林地拍卖中的双赢。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