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在大陆非婚生子女涉台继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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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胞在大陆的非婚生子女在继承“生父”遗产时存在亲子关系认定、继承权冲突和限制等重重困境。涉台非婚生子女基于其与生父间的血缘关系,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故不应受台湾地区的“婚生化制度”的限制。同时大陆地区也应设立相应的亲子关系确认程序,以利于实现台胞在大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另外,两岸相互加强对非婚生亲子关系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完善送达和调查取证等司法协助措施也有利于其继承权的保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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