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给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和企业用工形式带来巨大变革,这些新型就业模式在降低劳动力成本与繁荣市场经济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同时也衍生出劳动关系隐蔽化、公共事务责任主体缺失化、零工劳动者权益保障脆弱化等新问题。应看到,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目前还存在多重劳动保护不足的问题。目前亟待加强数字经济时代新型法制建设体系,强化平台与灵活用工人员之间的基准协商,以构建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平台权力。同时,还应构建新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保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正当权益。
出版日期
2024年11月0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