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公司规范《意见》看我国公司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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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国关于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的一整套政策、法规颁布了。其中,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2年5月15日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是核心内容。它们的问世,标志着我国的公司开始走上了法律规范化的道路。两个《意见》解决了哪些公司立法中的问题?有什么特色?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司立法?本文就上述问题谈一些看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家》 1992年5期
出版日期 1992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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