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通门诊医疗费有望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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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要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60%的县(市、区)所属的政府办医疗机构,并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镇医保医疗费用门诊统筹,逐步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10年1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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