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的股俸制——基于博弈论的清代晋商委托代理制度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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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的股俸制——基于博弈论的清代晋商委托代理制度分析

王都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太原030000)

摘要:晋商股俸制是山西商人独创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有效实现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极大地调动了掌柜和伙计的工作积极性。

关键词:晋商;股俸制;诚信;博弈

晋商是明清时期中国最大的商帮之一,他们曾对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晋商兴起于明代初期,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到清代中期已经成为了纵横商界的一支劲旅。晋商所经营的票号、账局等是我国银行业的鼻祖,到清代中后期,晋商几乎支撑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财政和金融体系。晋商辉煌的成就与其先进的商业管理体制——股俸制是分不开的,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直到今天仍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晋商股俸制

清中期以来,晋商在商号、票号中盛行着一种股俸制。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晋商的资本集中和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晋商的股俸,又称股分。股俸有正本、副本之分和银股、身股之别。所谓正本,及财东的合约投资,每股几千银两到一万银两不等,可按股分红,但无股息;副本,又称护本,是财东除正本外又存放在商号或票号的资本,只得利息,不参加分红,也不能随意抽取。

银股,即商号股东在开办之初一次性投入的资金,也称为财股或财力股。清前期,社会刚刚摆脱战乱,百废待兴,处于创业阶段的晋商,资金有限,所以纷纷投资于小手工作坊,商号大多为独资经营。清中期以后,晋商实力壮大,资金雄厚,于是纷纷投资银钱行业。晋商独创股俸制,集社会闲散资金,共同创业,共同受益,风险共担。清中期以后,晋商纷纷组成各种形式的股俸制,特别是清后期需要大量资金的汇兑业,多为股俸经营,即由多家股东出资入股组成商号,每股两千至一万两白银不等,最多可达十几或二十几股,持银股者拥有商号的所有权,享有永久利益,可以父死子继,夫死妻继永不间断,对商号的盈亏负无限责任。此外,银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抽出、补进或增添新的股东。

身股,即商号员工以个人劳动力(包括掌柜们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伙友的个人业绩及贡献等)折成的股俸,享有与银股等量分红的权利,身股只参加分红,不承担商号或票号的亏赔责任。身股数额各商号、票号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经理可顶一分(每股各一俸,或称一俸),但也有顶一分二三厘的;伙友顶身股最初不过二厘(即一股的十分之二),以后每遇到账期可增一二厘,增至一股为止,称“全份”。

经理受财东依赖与委托,在号内有无上权力,各伙友均须听命于经理,但同人皆有建议权,不受任何拘束,小事亦可便宜行事,大事须决之经理。每年年终,经理将营业情况报告各股东。平时若有重大事故,须临时报告各股东。

各商号、票号每逢账期,一经获利,皆按股分红。营业愈盛,盈利愈多,分红愈丰。但遇到不测年景,营业亏损,则一分红利也没有。分红一般是银六身四,即银股分红利的60%,身股分红利的40%。

二、基于博弈论的晋商委托代理制度分析

晋商俸制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东以独资或家族合股的形式筹集资本,然后委托掌柜(经理)阶层进行经营。财东作为资本家主要拥有所有权,但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于委以重任的经理阶层,财东都给予充分信任,将各种权力全权委托给掌柜负责,对经理的经营策略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策权,所以掌柜在商号或票号内拥有极大的权利,此即为晋商的委托代理制度。

晋商掌柜大权在握,而不必对商号盈亏负有责任。掌柜阶层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很有可能做出有损于财东利益的经营决策及其他行为。由于晋商财东与掌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将会造成晋商财东和掌柜阶层之间的“囚徒困境”,甚至会使其委托代理关系解体。然而,在晋商兴盛的几百年间并没有出现掌柜和伙计坑害企业、欺骗财东的情形;在清末之前也没有发生过掌柜携款潜逃的案例。晋商委托代理制度的运转是良好而有效的。对于这种情况,学术界主要将其归结为晋商的诚信文化和道德自律,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首信义、后利益,重道义、尚信誉。晋商辉煌的五百年历史,在其经营理念、指导思想中,“诚信为本”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

对于晋商的诚信文化、道德自律与其委托代理制度良好运作之间的关系和机制我们可以用博弈模型进行解释。

在没有其他约束条件的限制下,掌柜从自身利益出发将会选择“机会主义”的策略,同样财东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会选择“不信任”的策略,最终的均衡为(不信任,机会主义),假设均衡报酬为(3,3),这是典型的“囚徒困境”的问题,对双方都有较高报酬的合作均衡无法达到。在该模型中,相对于(5,5)的较高报酬,(3,3)的较低收益可以理解为因机会主义和不信任的存在,晋商委托代理制度必须付出额外的代理成本。但是,由于道德自律和道义要求,晋商的掌柜和财东都是讲义气和诚实的,在给定晋商掌柜是讲义气的条件下,他们认为违背道义的机会主义行为或者相互之间的不信任至少会损失4个单位的“心理价值”。这样,财东会选择不信任或掌柜选择机会主义策略的预期收益将有(3,8)变为(-1,4),晋商财东和掌柜的博弈也就发生了变化。信任和诚实成为财东和掌柜的各自占优策略,合作均衡得以实现。这就很好的解释了晋商诚信文化、道德自律与其委托代理制度良好运作之间的关系。

三、晋商股俸制的作用

股俸制是晋商在其多年的经营管理中,独创的一种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正是这一有效的管理机制使得山西商人实力日渐强大,内部更趋团结,从而称雄商界五百多年。股俸制在晋商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晋商股俸制通过银股形式吸收资本,扩大了商业资本,在最初的创业过程之后,晋商的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对全国各地的商品进行贩运,实现了全国性的商品大流通,遍布全国各地的晋商字号又使山西票号在创立之始便走向了全国市场,实现了全国性的金融大流通。所有这些都需要强大的资金做后盾,而银股形式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这一资金难题。晋商通过银股形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组成了由十几或二十家共同投资的股俸制商号,形成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2.晋商股俸制通过身股形式,把商号的兴衰与伙友的利益联系起来,极大地调动了上至掌柜,下至学徒的工作积极性,在商业经营中充分发挥其强大的群体作用。全号上下共同努力,形成了一个生机勃发,奋发向上的整体,在商业竞争中充分发挥了强大的群体作用。

3.晋商股俸制的实施,增强了晋商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同时也增加了财东的利润。山西商人独创的股俸制,通过银股吸收资本,扩大了商业资本,加快了资金流通;通过身股吸引各种商业人才进入商号,为财东们励精图治,并把商号伙友与商号紧紧维系在一起。晋商股俸制有效地处理了东伙之间的劳资对立的矛盾,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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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都(1994-),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理论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