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做好药店经营和药学服务工作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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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做好药店经营和药学服务工作的 思考

刘磊 1 杨红英 2

  1. 肥城市阳光医药有限公司 山东省 肥城市 271600

2.肥城市弘元医药有限公司 山东省 肥城市 271608

摘要本文以执业药师为研究对象,探索其药店经营、药学服务等工作的实施策略,以此有效发挥执业药师的职业功能,塑造执业药师良好形象。执业药师应以人们身体健康为基础,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科学使用药学知识、保障药品营销与保健之间处于协同发展状态,以此推动执业药师工作有序发展。

关键词:药学知识;执业药师;保健服务


引言:大多数情况下,在营业性药店中,执业药师在为人们讲解药品功能与作用时,极易引起人们对其岗位认知产生误解,对执业药师的整体形象产生负面影响,造成执业药师难以有效发挥其专业技能。实际上,药品经营所得经济收入,与药学保健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发展的关系。

一、及时了解国家药品相关规定内容

药店实体经营期间,应配有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服务。为此,店铺经营管理人员、药品从业人员、执业药师等药店工作人员,应科学掌握国家药品相关规定,便于有效开展药店实体经营活动,为人们提供优质便民的药学保健服务。国家政策处于日渐完善的进程中,药学相关规定内容具有持续变化与完善的性质,药店实体经营管理人员应把握政策动态变化的特征,加强法规与政策的学习效果,及时依据国家规定内容调整经营方式,保障药店经营的有序性。

药店实体经营过程中,应保障经营活动、保健服务流程符合当下药学的相关规定,集中表现在处方药的经营与服务事项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保障药店处方药经营的正当性,发挥药品保健服务的最大化价值。针对国家药品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关单位颁布的政策条文,可采取群众监督方式,提升药店实体经营与药学服务的规范性,加强监督管理效果,

从多个视角下开展药品监督工作,保障药品经营的合法性,提升社会人们对药品经营与保健服务的认可度。药店经营与服务指导的具体程序中,应严格发挥法律法规的内在监督功能,有助于提升行业竞争活力,减少药品使用存在的违规问题。加强法规与政策的贯彻力度,明确药店经营人员的自身权责,带动药店全体从业人员参与法规、政策等项目的学习项目,促进实体药店处于健康发展状态[1]

二、加强药学知识学习与应用

药店实体经营人员,从业人员应具备药学的相关知识,以此保障零售药店有序运行,科学治理员工违规行为,提升药店经营的规范性。药学专业知识的掌握,作为药店零售实体店对从业人员的基础性要求。然而,在实际执行药品服务活动时,从业人员具备药学专业知识储备的同时,应建设自身对病患人员的服务意识,以此提升药学保健服务效果。药学服务,具体指的是执业药师借助自身所具备的药学储备知识,保障零售药店经营服务的正当性,如若发生药学服务中存在不利于病患人员生命安全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矫正,给予其正确的服药建议。

三、共同开展药品营销与保健服务

在药店实体零售经营活动期间,执业药师应为病患人员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使其能够对症用药,便于患病人员在药品作用下恢复身体健康状态。然而,如若病患人员存在生活习惯不良问题,将会引发相关病患问题,不利于病患人员身体健康。在用药指导服务过程中,执业药师应准确把握患者日常作息活动,分析其生活习惯有碍于身体健康的行为,为病患人员提供具有健康性的生活行为建议,以此减少健康问题的再次出现。

药品经营与用药指导服务,两者应采取协同发展的方式,便于病患人员在购买药品时,获取更多专业性身体保健的专业知识,发挥药品使用与用药服务双重效果,显著增强药品的使用效果,恢复患病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彰显执业药师的工作效能。在零售药店实体经营期间,应将药品销售的经济收入作为药店发展方向,以患病人员为起点,加强药学服务指导的方案制定,便于病患人员在短时间内恢复身体健康,提升药店经营的社会认可度。

四、确定执业药师的积极影响

执业药师在实际工作期间,应明确自身经营理念与职能价值,以便于发挥自身岗位的积极作用。药店经营管理人员,应结合执业药师所掌握的药品专业知识,综合考量执业药师应采取的药学服务方式,针对现下实际运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予以检验,以此发现药品经营、用药服务等流程中亟需整改的问题,加强执业药师专业性提升。与此同时,执业药师应自主收集用药的相关内容,提升自身对药物存在负面作用的学习深度,以此为病患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用药服务,顺应药学发展理念,维护执业药师的岗位声誉,发挥其药学的积极作用[2]

五、明确执业药师工作权责

执业药师应准确掌握自身权责内容,药店经营人员应针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药品全程序予以掌控,包括药品采购、药品营销等,一旦发生违规事件,及时予以遏制,采取正当措施予以规避,以此保障药品经营的规范性。执业药师在确定自身权责的基础上,加强自身岗位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确定自身药品经营与用药服务的监督作用,必要时采取现场监督管理方式,提升用药服务的规范性。

结论:综上所述,药品经营与保健服务,存在协同发展的相互关系,药品经营作为专业人才的成长的平台,药学保健服务是展现执业药师的最大化价值。因此,执业药师应在药品经营中认真学习,有效解决经营期间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升自身工作效能,发挥自身专业效能,为人们提供优质的药学保健服务。

参考文献:

[1]席永宽,黄世福,王小龙.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实施中的问题分析与建议[J].中国医疗管理科学,2020,10(05):64-68.

[2]林炳勇. 加强执业药师管理 提升药学服务水平[N]. 中国医药报,2020-06-1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