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郑州 450002
摘 要: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领导干部是国家治理的中坚力量,要在国家治理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伟大实践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才能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关键词:制度优势 治理效能 领导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各级领导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准确把握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牢牢抓住这个“关键少数”,确保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释放制度威力。
一、关键在领导干部的历史逻辑
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骨干和中坚力量。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认识到了干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注重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因素,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早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指出,我们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他还作出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的著名论断,并把有计划地培养大批新干部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战斗任务。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们党开始进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探索。1956年1月,毛泽东强调:“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决定一切的是要有干部”② 。此后东欧发生波匈事件,我们党沉着应对,保持了国家稳定。毛泽东颇有体会地说:“我们党有成百万有经验的干部。我们这些干部,大多数是好的,是土生土长,联系群众,经过长期斗争考验的”,“我们有在不同革命时期经过考验的这样一套干部,就可以‘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③
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后,邓小平开始思考如何保证这一路线得到贯彻执行的问题。他说,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其结果大不一样,强调要确保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来执行。1989年政治风波后又强调,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经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关键在人。他特别提醒说,要注意培养人,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领导班子。“我们说党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④
正是由于高度重视干部问题,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的事业的关键性问题来抓,我们党在不同时期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适应革命、建设、改革需要的领导骨干,才从根本上保证了党的事业发展,实现了“中国之治”。党的历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的历史证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和国家治理有效至关重要。
二、关键在领导干部的理论逻辑
制度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治理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我们的制度无疑具有显著优势,但制度优势只有转化为治理效能才具有真实价值。一种制度再好,如果不能转化为治理效能,就体现不出优越性来。
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有诸多因素在起作用。唯物辩证法认为,处理复杂矛盾,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不能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善于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也要善于牵住“牛鼻子”。什么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的关键?从其内在逻辑看,制度优势是转化的前提,治理效能是转化的目标,制度优势不会自动地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借助于人这一转化实践主体。国家制度的制定主体和执行主体是人,治理国家的主体也是人,人是制度优势转化诸要素中唯一的能动因素,只有人才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的主体力量。推动制度优势转化,必须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但群众不会自发地参与制度优势转化实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而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的领袖集团来主持的。这一理论逻辑告诉我们,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必须善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完善国家制度、强化国家治理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党对制度优势转化的全面领导要靠他们来具体实施和落实,群众参与“中国之治”治理实践要靠他们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动。抓住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制度优势转化的关键。
抓住“少数关键”推进伟大事业,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列宁说过:“关键是要研究人,要发现有才干的工作人员。现在关键就在这里;不然的话,一切命令和决定不过是些肮脏的废纸而已。”⑤邓小平强调:“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⑥习近平指出:“治国之要,首在用人。”⑦他反复强调治国理政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并指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⑧
三、关键在领导干部的实践逻辑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们党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总方略,也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总的机制框架体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各级领导干部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四个全面”这个总的机制框架体系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战略举措。其中,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完善制度,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的根本动力。领导干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担负着重大责任,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力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紧盯责任主体,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具体行使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来体现、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根本的政治前提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领导更好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治党,关键在从严管好各级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⑩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处于引领地位的战略目标,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集中体现。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制度优势转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有了动力源泉、法治保障和政治保证。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的确立,表征着“中国之治”的重大转变,彰显了抓住“关键少数”的实践逻辑力量。
四、建设一支推动制度优势有效转化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关键期,我们党治国理政正面临着新挑战。新时代新目标新使命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这是不断开辟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新境界的重要保证。
实现制度优势转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制度一经制定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制度就无从转化为治理效能。而要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关键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力是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效能的现实体现。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把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自觉行动,以鲜明的示范力为全党全社会做出表率。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制度执行的领导。要着力构建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监督,绝不容许任何人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归根结底取决于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制度优势转化的成效。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一次大考。不同的人在抗击疫情中的不同表现和防控绩效,再次证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是多么的重要!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推进制度优势转化的政治定力;坚定制度自信,着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并以此来促进制度优势转化;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自觉;强化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制度优势转化的能力;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履职本领,增强把“中国之制”转化为“中国之治”的能力。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具体治理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干部在制度优势转化实践中勇于担当、做出实绩。
参考文献: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6.
②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
③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2043-2044.
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0.
⑤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92.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0.
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411.
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92.
⑨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121.
⑩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131.
作者简介:李宏伟(1972-),男,河南尉氏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国家治理及区域法治建设。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度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路径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2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