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17月,国家环保总局全面启动组建包括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5大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在内的11个执法监督机构。监管区域涵盖了25个省、区、市,直接受总局领导,受总局委托,承担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等职责。
疾风劲草构筑环境执法完备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