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读了《文史知识》1995年6月号中《开明的中国古代法律》一文(以下简称"开"文),心里感到很不是滋味。恕我妄言:作者似乎是出于某种实用的目的,或是在学术上想立一新说,因而来了个"大胆的假设",但可惜求证却不十分小心,个别地方甚至有常识性错误。一、"开明"本是个有些模糊的字眼,只是相对而言的。中国历史
中国古代的法律“开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