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97刑法典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设置,不仅存在立法技术上的缺陷,而且也透现出了某些权力本位、短期功利化等立法观念,其运行已显现出某些非良性的结果。为追求法的良性品格、完善立法,应当取消本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设置合理性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