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附带民诉以刑诉为制度设计出发点,其首要目标在于完成查明、制控与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目的,保护被害人私权只是其第二位的目标。由于民、刑诉在证明标准上的差异,理论上存在只顾及刑诉,而不保障其附带之民诉的正义实现这一情形,此时对附带之民诉的裁判更难实现诉讼正义。应在立法上摈弃客观真实,采纳民、刑诉二元化的证明标准,同时给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样才能保障附带之民诉部分的正义。
由证明标准析附带民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