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道家学者杨朱主张"贵己"、"为我",他充分肯定了人存在于自然中的价值,并从另一角度论证了尊重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所限,这个主张在当时的政治法律中并未得以体现和发展.但社会的进步证明了这个主张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通过与西方法治学说作比较分析,得出了杨朱的人学与西方法治学说中的权利观念是相通的,西方的法治进程并因这种观念的影响而被推动发展.而古代中国的法律制度正是缺失了这种权利观念,才出现了与西方法治发展的巨大差距.因此,杨朱的人学思想对中国今天的法治建设,尤其是其核心--人权建设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