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模糊性制度是指依据同一表述可以做出相互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甚至矛盾的多种解释的制度。制度模糊化是有意保留未清楚界定部分的制度安排,即"有意的模糊"。资源与权力相互依赖与制约导致制度模糊化;组织合法性与实际运作的矛盾导致制度模糊化。"关系"与"关系网"作为中国情境下习惯法运作的核心,可以作为模糊化制度中"再协商"的依据或辅助依据。模糊化制度安排与变通还可以作为制度创业的一种策略。
制度模糊化、变通及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