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0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了预购人转让其预购商品房的办理手续。这一办法的颁布,预购商品房转让打开一个窗口,呈现良好的商品房转预售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立法旨意。随着项目的不断增加,购房人可挑选的商品房多不胜数,具有真实购房意愿的购房人拟出售手中的预售商品房获得资金,购买更符合个性要求的商品房。另一方面,房价一路上涨,早期投资人所购买的商品房房价已上升到较高程度,转让也具备了可观的经济收益。这些拟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预购人,都希望在商品房预售阶段完成转让,节省承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的经济成本(如契税)及时间成本。,明确了预购人转让其预购商品房的办理手续。这一办法的颁布,预购商品房转让打开一个窗口,呈现良好的商品房转预售,本文就商品房转预售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