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重空间规划体系相互叠加、交织复杂,存在诸多冲突和矛盾。有必要推动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实现国土空间系统整体性和统一性。法律应当明确规划层级与编制主体,科学划分规划层级和范围,统一规划期限和修编程序,完善规划制度。规划的公众参与应形成制度化机制,提高公众参与质量。规划纠错机制应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规划实施应建立监管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规划编制和落实中的基础性作用。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