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司法解释三》对违法犯罪所得出资取得的股权直接采取公权力强制除权的规定,违背了公司法的立法价值追求,单一化了股权的性质,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出于对私权的保护,应对该规则进一步加以解释与说明,在股东被强制除权前,寻求其退缴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后保留股权的机制,以合理衡平各方利益.
简介:摘要发电厂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了充足的电力支持,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的方便、快捷。但是,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时常会有各种泄漏情况的发生,这就影响了发电厂的正常运行,严重时还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因此要做好发电厂泄漏情况的处理工作,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权的公权介入限制
发电厂阀门外泄漏及带压堵漏方法的技术要点的探讨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