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千百年来,爱情与婚姻的剥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说过:“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如果说在自由民男女之间确实发生过爱情关系,那只是就婚后通奸而言。”一般来说,既有爱情又有婚姻在实际生活中是存在的。但更多的情况是,有爱情无婚姻、有婚姻无爱情。
婚恋悖论的探究——解读盛可以《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