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犯罪根源是犯罪学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在罪固体系中,按照它们于犯罪结果发生所表现的作用程度与方式,有四个不同的层次──犯罪根源、犯罪原因、犯罪条件与犯罪相关因素。犯罪根源是犯罪因果链条中的最终端,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社会的犯罪形态和变化规律,可称为“原因的原因”,或犯罪的“终极原因”。长期以来,我们把私有制看成是产生刑事犯罪的总根源,这是犯罪根源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误解,以马克思主义犯罪观为指导,深刻领会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深入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我们将发现,社会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才是犯罪的总根源。
简介:学科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犯罪学研究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进展。传统的犯罪学研究对象是自然人,而经济体制改革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人在经济领域越来越活跃,所起作用日益巨大,法人犯罪现象也日益严重。社会实践呼唤着中国犯罪学对犯罪现象作出科学而
简介: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解放,带来了社会结构与社会观念的巨大变化,我国的经济领域出现了令人振奋的前景。但是,当我们把眼光注视到社会生活的另一个热点——青少年犯罪问题时,就不那么令人乐观了。
犯罪根源论
犯罪研究的新开拓——《法人犯罪学》评介
文艺的商业化倾向与青少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