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事立法中的假想式立法以激情立法与案例立法为典型,其与刑事立法科学化的要求背道而驰。为保持基本的刑法理性,避免假想式立法,实现刑事立法的科学化,刑事立法应植入立法事实的基因,提倡并发展立法事实论。立法事实是通过实证分析、价值判断、政策选择等过程而得以确认的,具有法益保护的真实性、必要性与价值性的规范性事实,有别于纯社会生活意义上的客观性事实。立法事实论有助于克服法益论的局限,立法事实可以为法益的确定提供客观的判断根据。刑事立法应重视立法中的实证分析;坚持只创设调整性规则,拒斥构成性规则;凡不具有法益保护的真实性、必要性、价值性的情况,都不具有立法事实根据,刑法不应将相关行为犯罪化。
简介:摘要目的评估肝脏瞬时弹性成像、天冬氨酸转氨酶与血小板比值指数(APRI)及基于4因子的肝纤维化指数(FIB-4)对儿童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肝纤维化的诊断价值。方法选取湖南省儿童医院2015年8月至2020年10月已行肝穿刺病理活检的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100例进行回顾性研究,收集肝脏病理组织和临床资料。采用受试者操作特征曲线(ROC曲线)分析肝脏硬度(LSM)值、APRI及FIB-4诊断儿童NAFLD所致不同肝脏纤维化的诊断价值。结果LSM值、APRI、FIB-4诊断肝纤维化(S≥1)的ROC曲线下面积(AUC)分别为0.701[95%可信区间(CI):0.579~0.822,P = 0.011]、0.606(95%CI:0.436~0.775,P = 0.182)、0.568(95%CI:0.397~0.740,P = 0.387),最佳临界值分别为6.65 kPa、21.20、0.18;LSM值、APRI、FIB-4诊断显著肝纤维化(S≥2)的AUC分别为0.660(95%CI:0.552~0.768,P = 0.006)、0.578(95%CI:0.464~0.691,P = 0.182)、0.541(95%CI:0.427~0.655,P = 0.482),最佳临界值分别为7.35 kPa、24.78、0.22;LSM值、APRI、FIB-4诊断进展期肝纤维化(S≥3)的AUC分别为0.639(95%CI:0.446~0.832,P = 0.134)、0.613(95%CI:0.447~0.779,P = 0.223)、0.587(95%CI:0.411~0.764,P = 0.346),最佳临界值分别为8.55 kPa、26.66、0.27。结论瞬时弹性成像技术对儿童NAFLD肝纤维化有较好的诊断价值,优于APRI和FI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