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区矫正对象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区矫正制度在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实际效能。作为试点阶段的权宜之计,目前我国将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划定为“五种人”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选择标准不统一和发展空间狭窄的弊病。因此,有必要对比和借鉴国外社区矫正对象选择的现状,对我国的对象选择范围进行适当的扩大。
论社区矫正对象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