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是司法对于驰名商标制度异化现象的回应,其包含“非认不可才认”和“认了有用才认”两层含义。过分严格适用这一原则,可能加剧类似商品认定的随意化和驰名注册商标条款适用逻辑的混乱。当前,驰名商标制度异化现象已经逐渐式微,新《商标法》也已经明确禁止“驰名商标”字样的商业使用。在此情形下,对于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的适用应有所限制。节约司法资源应成为这一原则适用的主要考量方面。
论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的保留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