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规定的制度建设是法治政府构建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由于现行立法规定及对法律渊源的含义和形式理解不一,导致对行政规定是否属于法律渊源界定不清。法及法律渊源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呈现出发展变化的特性,法不应只局限于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国家法。现代行政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立法方式随之发生变化,行政规定在一定意义上创造法律规则、补充完善法律体系。行政规定的可诉性,应当得到进一步明确。实证研究表明,行政规定主要有创制性、执行性、指导与规划性、内部管理性等性质分类,具有行政法渊源的属性。
简介:
简介:确认无效之诉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独立的诉讼类型,其与撤销之诉在诉讼类型上的转换与合并,有利于实现当事人权利的救济保障和诉讼经济。借鉴域外理论和司法制度,确立无效行政行为的具体识别标准,便于形成共识和司法实务的操作。对行政行为宣告无效的后果,审慎进行利益衡量区别对待。基于现行法律规定、法理念及权利救济实效性的考量,无效之诉应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论行政规定的法律渊源属性
依法行政与行政应急权的行使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之诉的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