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德沃金认为,原则与规则都是法律的一部分,原则是“隐名”法律,规则是“显明”法律。但是并非所有的原则都能成为法律,原则要想成为法律并成为法官裁判案件的依据,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于哈特主张规则需要经过承认原则的鉴别,德沃金认为原则形成法律的过程是道德推理的结果,这个过程被他称为“建构性阐释”。但是“建构性阐释”的条件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可能无法对法律身份的形成进行完备的解释,无法实现原本的理论目标。
原则如何成为法律?——以德沃金的法律原则论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