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受托责任的含义,目前主要有报告观、行为观和综合观三种观点。从受托责任产生的根源——委托代理关系的内涵来说,对委托人负责、履行好委托人所托付的任务,是受托责任的核心要求。从历史发展来说,无论是早期的受托责任关系还是现代公司制下的受托责任关系,行为责任都是更为本质的东西,报告责任只不过是行为责任的必然延伸。而法律上的诚信义务也更为侧重于受托人行为上的责任。因此,综合观更符合受托责任的原意,也就是说,受托责任包括行为和报告两方面的责任,其中,行为责任是里,报告责任为表。
“受托责任”涵义考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