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侵害排除请求权从民法上被归属于不同的领域,分属于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形成两种不同的立法和实践模式。不同的立法模式影响着环境侵害排除的司法处理方式。环境侵害排除构成要件基于排除侵害请求的提出和满足两个阶段的不同而有环境侵害排除责任构成要件和环境侵害排除请求权构成要件之分,其中请求权构成要件是恒定要素的组合,而责任要件包括“不合理性”要素群。法院要作出判决,核心是要对“不合理性”要素群进行利益衡量。利益衡量之规则主要包括权利位阶规则、公共利益规则、经济利益规则和社会伦理规则;利益衡量多采用调和性的侵害排除的方式。
环境侵害排除的构成要件及判定——以比较法的借鉴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