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地方志工作机构有许多工作要做。《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了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五项职责,其中第三项是“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这是最主要的、中心的工作。修志和编鉴,都是记载一方之史事的,而志书年鉴则是定期编修的“资料性文献”。修志每隔20年左右进行一次,而年鉴一年编辑一本。平时呢?
简介:探讨地方志的性质,从方志、类方志书、方志工作三重性质出发,阐述地方志机构除了编纂地方志书以外,还编纂各类地情读物,进行方志理论的指导与研究、地情开发等工作.这三种称谓使地方志的工作范围、任务更加明确,中心更加突出,利于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日常记事职能
方志、类方志书、方志工作三重性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