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正在进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枫桥经验"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特征和价值具有共性,表现在做法上具有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即简易性和灵活性;在纠纷解决基准上的非法律化;在纠纷解决主体上的非职业化和纠纷解决过程以及结果的互利性、平和性。这对构建中国特色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枫桥经验”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