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电子格式条款在极大提高合同缔约效率的同时,也为建构在传统合意理论基础上的缔约规则带来了新的挑战。其首要问题就是电子格式条款所适用的合同范围。通过对立法目的、体系定位、司法实践的分析,明确应将商事合同纳入调整范围,有利于维护商事交易安全,体现商事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率价值。
电子合同格式条款适用范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