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地方政府是国家形象的基层代表,其宗旨是为地方人民谋取福利,服务社会。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地方政府通常会通过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完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然而,在相关法律限制下,地方政府发债的法律主体地位受到限制,同时地方政府责任沉重,导致其开始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在地方政府债务举借、使用、管理和偿还等环节缺少相应的制度规范,多主体举债,多部门分散管理,导致债务规模激增,债务风险凸显。同时,地方政府举债程序不透明,存在违法担保、资金使用脱离预算管理、偿债责任不清晰等突出问题。一旦地级市政府债务举借、使用、管理、偿还的某个环节出现严重的问题,容易爆发债务危机,最终有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诱发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故本文以山西省晋中市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作为研究对象,对该市的政府债务规模带来的风险和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防范该市政府债务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