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承认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是客观描述法律现象的必然结果,划清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又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对于以建构描述性法理学为己任的哈特来说,正确处理好上述两组关系是其理论体系成败的关键。借助承认规则的概念,哈特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在法律体系的自治性与开放性之间找到了平衡的立足点。
承认规则下法律体系的自治性和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