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我国反垄断法的起草过程中,有人提出应在草案第1条"为制止垄断,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的规定中,去掉"公平"二字。其理由是,如果中国反垄断法的宗旨是维护公平竞争,那就不能区别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也有学者提出,第一条中不应当去掉"公平"二字,而是应当增加"自由"二字,因为反垄断法不仅维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而且更重要的任务是维护自由竞争,反对限制竞争。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是否是不同的理念?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有那些区别?区别它们的意义何在?这是竞争法学者应当研究的一个理论问题。
简介:《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不仅强调了公平竞争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更强调了要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防止政府出台不合理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从而为推进我国的竞争政策做出了顶层设计。为了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国家还应当明确解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冲突的原则,明确竞争政策在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中应处于优先适用的地位。鉴于当前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政府行为是各种不合理的财政补贴,国家财政补贴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各种补贴的标准应当公平、公正,由此方可避免和减少国家财政补贴中存在政府官员和企业两方面的寻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