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完善法律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上海市法制建设创新工作,为本市和谐社会环境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为国家法制体系的创新提供了经验和示范。上海市人大工作创新制度主要表现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创新、立法工作的创新及立法程序的创新;行政机关工作的创新主要表现为行政立法的工作创新、行政执法的工作创新和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司法工作的创新主要表现为人事关系方面的改革创新和法院自身的工作创新。
创新法制建设工作与和谐社会发展——谈上海市法制建设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