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代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其典当业在中国典当史上表现出了独有的特点:地域性典当业行帮、当票、隐语行话的出现;典当业与商业经营相结合;典当业主的地主、官僚、高利贷者三重身份以及明代典当业虽高度发展但却不很规范等。文章还探讨了明代国家对典当业的政策,即从明初的禁止到万历年间的认可,对典税采取“分征”,对典商利率及计利方法做出法律上的规定、禁止官吏经营典当等。同时又论述了明代典当业“济他人之急、图自家之利”的社会功能
明代典当业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