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法证据的证明是非法证据排除重要的制度前提。从立法现状来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并未根据非法证据类型加以区分,由此产生证明机制的文本趋同与实践异化两大问题。根据取证违法程度的不同,非法证据排除可以分为强制排除、裁量排除与瑕疵补正,这为证明方式的区分奠定基础。从比较法的视野来看,域外国家对不同的非法证据设有层次化的证明机制。对此,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也需要从严格证明、适当证明与自由证明的角度加以区分,并从证据资格、证据调查以及证明标准的角度予以层次化的配置与构建。
严格证明抑或自由证明——非法证据排除证明方式新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