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德国,1918年立法制定了公证保险赔偿制度.德国公证赔偿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公证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原因是公证赔偿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简介: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和历史演变,德国公证法律制度已经相当完备,这些法律对公证的范围、管辖、收费以及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
从德国的公证赔偿制度说起
从德国公证的业务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