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81年8月联合国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新能源和可再能源会议提出的其基本含义为: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利用,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来不断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它不同于常规化石能源,可以持续发展,对环境无损害,有利于生态的良性循环,因为我们应重点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和氢能等可再生能源。
简介:西藏自治区简称藏。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北界昆仑山、唐古拉山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青海省毗邻,东隔金沙江与四川省相望,东南与云南省山水相连,西面是克什米尔地区,南界喜马拉雅山与印度、尼泊尔、锡金、不丹、缅甸等国接壤。该自治区南起北纬26°52’,北至北纬36°32’:西自东经78°24’,东到东经99°16’,南北最长约1000km,东西最宽约2000km。全区总土地面积112.84万km^2,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12.8%,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全国第二位。
简介:1建筑能耗简述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意义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前景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含义、特点及种类
西藏自治区能源现状与可再生能源发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意义和前景